关于租约和延住日期
租约功能可配置为允许宾客“延住日期”。在“租约配置”屏幕中,有两项设置可以控制应用程序将如何处理宾客延住日期的方法。仅可以选择一项设置。如果未选择任何方法,则系统不会批准宾客的延住日期,并且必须单独创建另一项宾客住店记录来处理超出租约开始和结束日期之外的任何住店日期。
- “允许延住日期”:延住日期不是由租约进行管理(不包括在租约日程表中),并将会根据租约记录的“延住费率日程表”字段中所指定的费率日程表来进行收费。将会向宾客收取延住日期的夜间费率。
- “受租约管理的延住期间”:延住日期是由租约进行管理。通过定义延住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或通过定义可在租约开始和结束日期之前安排多少延住天数以及可在租约开始和结束日期之后安排多少延住天数,租约中的宾客住店可根据租约记录来拥有延住日期。延住日期将导致系统向租约日程表中添加一个延住租约期。在租约的开始和结束日期的前后只能各有一次延住。对延住日期进行的任何更新都可能导致延住期间日期会被更新。延住住店日期将会按租约费率的计算每日费率来进行收费。租约收费仅可根据租约日期来进行添加,而不是根据延住日期。延住日期中允许进行租约升级。“客房计划”和“可用房状况”屏幕中会将受租约管理的延住日期显示为租约日期。延住日期可能存在合住。如果延住期间已开票,则不能通过修改宾客住店来剔除日期。报告将会把任何延住期间视为租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