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标签”选项卡

“数据标签”选项卡在“数据系列格式”对话框和“图表选项”对话框中均有显示。

您可以定义标签和工具提示。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使用数据标签和工具提示:

  • 选择“显示标签”,以便查看数据系列的数据。
  • 选择“显示工具提示”,以便在数据系列上停留时查看工具提示。
  • 选择“系列”,以便查看数据系列的名称。
  • 选择“类别”,以便查看类别名称。
  • 选择“值”,以便查看数据系列的值。
  • 选择“气泡大小”,以便显示气泡大小。此选项仅适用于气泡图。
  • 选择“百分比”以绝对值计算含饼形图和双层圆环图的百分比。此选项仅适用于饼形图和双层圆环图。
  • 选择“用户定义”,可通过公式或单元格引用为标签指定自己的文本,例如 “=C23”。
  • 将多个内容类型合并为一个标签或工具提示时,请使用“分隔符”。您可以定义以下类型的分隔符:
    • 逗号
    • 分号
    • 期间
    • 新行
    • 空格
  • 使用“格式”来定义工具提示和标签的格式。您可以为工具提示和标签中的值定义数字格式。此外,对于标签,您还可以定义模式、字体和对齐方式。
  • 指定 “~” 为“数字格式”,可将标签或工具提示的数字格式化为图表数据源中的数字格式。应用于图表数据的单元格格式不会自动应用于图表标签。例如,即使源值被格式化为日期,柱状图的标签也会显示未格式化的值。要应用源值的格式,请在“编号”选项卡上选择“用户定义”,然后选择 “~” 作为格式。
    注意

    如果源值的格式包括颜色,例如 _$#,##0;[Red]-_$#,##0s,则颜色格式不应用于标签。

  • 您还可以右键单击图表上的标签并选择“数据标签格式”,从而访问标签的格式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