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子集团

子集团合并需要为每个子集团设置虚拟实体。虚拟实体接收子集团结果。

注意

管理集团结构可以包含与法律集团结构相同的父级实体。因此,您必须为法律和管理结构创建单独的子集团虚拟实体,以确保正确的子集团合并。我们建议您在子集团虚拟实体名称前加上前缀,例如,“LG_” 表示法律结构,“MGT_” 表示管理结构。这是为了一目了然地区分子集团虚拟实体。

所有权关系的正确设置是启用子集团的关键。与并行合并的情况不同,父级实体不拥有或控制其他父级实体,但拥有或控制代表子集团的虚拟实体。子集团结果会转移到虚拟实体。如果虚拟实体在并行合并中为父级实体,则拥有的虚拟实体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百分比相同。

  1. 为属于更高级别的子集团设置虚拟实体。
    建议以与相应集团相同的方式命名虚拟实体。例如,将 GR0004_SG_DummyEntity 命名为集团 GR0004。
  2. 选择“参数化”>“集团参数化”>“集团参数”,然后选择上下文。
  3. 对于结果必须转移到所有权结构中更高级别的集团的每一个集团,请选择“使用子集团合并”列中的复选框。
    注意

    尽管结构中的顶级集团不需要子集团虚拟实体,但请始终选中顶部集团的“使用子集团合并”列中的复选框。这是为了确保合并流程正确运行。

  4. 在“子集团实体”列中,为每个集团选择相关的虚拟实体。
    注意

    不应将顶级集团指定给任何子集团虚拟实体,因为其合并财务业绩不转移到任何更高级别的集团。

  5. 对于法律集团,选择“参数化”>“集团参数化”>“法律所有权”>“法律集团所有权”。对于管理集团,选择“参数化”>“集团参数化”>“管理所有权”>“管理集团所有权”。
  6. 选择上下文,在“表”选项卡上,单击“计算所有权”。
    单独计算每个集团的所有权。
  7. 选择“合并流程”>“运行合并”并运行相关的合并流程,包括子集团复制和子集团复制事务数据。子集团复制和子集团复制交易数据将集团结果转移到更高级别集团中已指定的虚拟实体。
    注意事项

    单独运行每个集团的合并。运行合并的集团顺序非常重要。必须从顶级集团的最低级别团队开始,并根据结构向上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