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循环:示例

在前两个示例中,要分配合计 10,000 美元。在第一个示例中,使用驱动因素。在第二个示例中,没有驱动因素并且启用了循环功能。

第三个示例展示了如何在演示数据中配置循环功能。它显示显示了对基本配置和元素选择的更改如何影响层次结构中特定元素的百分比。

示例 1:一般分配

下表显示如何根据驱动因素的百分比分配 10,000 美元金额:

位置 源 % 源 $ 驱动因素 % 目标分配 $
所有位置 100% 10,000 100% 10,000
德国 80% 8,000 40% 4,000
Berlin 60% 6,000 20% 2,000
Hamburg 5% 500 10% 1,000
慕尼黑 15% 1,500 10% 1,000
美国 20% 2,000 60% 6,000
纽约 10% 1,000 30% 3,000
圣保罗 10% 1,000 30% 3,000

10,000 美元将分配到目标区域。分配百分比由驱动因素 % 列定义。目标分配 $ 列显示为所选位置分配的数额。

示例 2:分配循环

在此示例中,未使用驱动因素,仅指定了源和目标。按源将数额按比例分配到目标。

下表显示了如何使用循环功能分配 10,000 美元金额。根据源的百分比重新计算目标百分比:

位置 源 % 源 $ 分摊 % 目标分配 $
所有位置 100% 10,000 100% 10,000
德国 80% 8,000 循环 1 - 100% 8,000
Berlin 60% 6,000 75% 6,000
Hamburg 5% 500 8% 500
慕尼黑 15% 1,500 19% 1500
美国 20% 2,000 循环 2 - 100% 2,000
纽约 10% 1,000 50% 1,000
圣保罗 10% 1,000 50% 1,000

10,000 美元数额将分配到目标区域。元素层次结构中的百分比根据定义循环用法的方式进行调整。

百分比由源 % 列定义。在每个循环内,分配 % 列根据循环定义计算。所选元素的值不会从源更改为目标,只有百分比才会受影响。

示例 3:演示数据

可使用此示例复查使用循环功能的方式。演示数据中的基本配置使用分部 2 中的循环功能。

在此示例中,“材料成本中心”为“销售成本中心”订购并支付了所有间接物料成本,包括运费和包装费。若要在欧洲内收取销售费用,必须将产生的间接成本从“材料成本中心”分配到“销售成本中心”。

根据欧洲范围内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分配完成分配。这种方法考虑到欧洲内部元素的各种成本级别。

默认情况下,将启用循环,并选择“级别 1”、“所有分部 2”。若要将值分配到欧洲的所有基本元素,必须更改“分部 2”来表示欧洲的“级别 2”。

下表显示驱动因素百分比以及要分配到欧洲基本元素的相应比例和金额:

位置 驱动因素 % 分摊 % 目标分配 $
所有分部 2 100% 100% 5360000
欧洲 69% 循环 1 - 100% 3698400
瑞士 35% 50% 1849200
德国 13% 19.2% 711,231
法国 21% 30.8% 1137969

因为已启用循环,并且已选择了欧洲的“级别 2”,所以“分配级别 0002”会影响欧洲及其基本元素欧洲以下的层次结构元素中的百分比将根据驱动因素定义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若要计算要分配给欧洲层次结构内元素的精确数额,请先确定源数据区域内的金额。这是欧洲“材料成本中心”的其他运营费用(材料)值。数额为 3,698,400。这表示要在欧洲基本元素中分配的值。

以瑞士为例,“销售成本中心”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欧洲所有直接材料成本的 50%。根据此百分比,瑞士将获得分配金额的 50%。产生的目标分配为 1,84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