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和配置驱动因素 可使用总分类账作为驱动因素或度量,也可定义手动驱动因素。 若要使用账户或度量作为驱动因素,必须选择可使用驱动因素的实体。 单击“主页”图标。 选择“应用程序”>“财务应用程序”>“分配”>“配置”>“驱动因素激活”。 选择实体。 在“手动驱动因素”部分,为空白的手动驱动因素指定说明。 在“驱动因素”列中,选中用于激活驱动因素的复选框。 在“实体”列中,单击“编辑”图标。 选择可使用驱动因素的实体,然后单击“关闭”。 在“修改”列中,单击“配置”图标。 选择应用驱动因素的财年和版本。 可按需要,为财年和版本的任意多种组合配置驱动因素。但每个驱动因素只能有一个参考维度。 在“数据区域”部分,为驱动因素选择参考维度。 所选维度的层次结构显示在“定义驱动因素值”部分。 在“定义驱动因素值”部分,指定每个期间内的驱动因素值。 如果对合并(父级)元素指定驱动因素值,则值散布在基本(子级)元素之间。如果对基本元素指定驱动因素值,则调整父级元素。 也可选择不同的财年和版本组合,并指定驱动因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