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操作变量

本地操作变量在操作中定义,仅在操作执行期间存在。如果某个操作在执行期间需要多个算式,则可以使用本地操作变量来保存中间结果和值。使用本地操作变量代替创建永久存在的报告变量,但其唯一目的是帮助计算操作。

在电子表格、公式函数全局操作或报告操作中定义操作时,可以在定义操作对话框中创建本地操作变量。在操作的参数字段中,选择操作>新变量。为该变量指定一个名称。

如果创建公式函数全局操作并指定一个或多个公式参数,则会为每个参数创建一个本地操作变量。

一个本地操作变量的值可以在另一个的公式中使用。如果操作引用多个本地操作变量,则在定义操作对话框中列出它们的顺序非常重要。确保在列出公式之前未在公式中引用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