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入或解锁您的检出对象

要检入或解锁您检出的对象:

  1. 显示您的检出对象。

    使用上一部分中的程序。

  2. 在“操作”分组框中,单击“检入”或“解锁”。
  3. 进行下列操作之一:
    • 要检入或解锁您检出的所有对象,单击“全选”。
    • 要只检入或解锁您检出的一个或一些对象,在“包括”列中,对于您要检入或解锁的每个对象选择此复选框。
  4. 要检入或解锁您检出的任何表单数据库,在“处理选项”分组框中,选择“包括表单数据库”复选框。
  5. 单击“执行操作”。
  6. 当出现提示时,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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