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表单
恢复表单或对象从存档数据库检索它,将它返回适当的主数据库中。您只可恢复之前存档的对象。
要恢复表单及其关联模板和/或全局对象:
- 打开“表单控制”表单。
- 在“操作”分组框中,选择“恢复”。
- 选择“表单”选项卡。
- 在“存档表单名称”字段中,选择要恢复的表单。
- 验证“存在于主文件”字段是否已设置为“假”,这表示此表单目前在主数据库中不存在任何版本。
- 从下列选项中选择:
要恢复: 应执行: 表单,不带其模板或任何关联全局对象 验证以下复选框是否已清除: - 显示/选择操作中要包括的对象
- 包括表单模板
表单的模板 选择“包括表单模板”。 清除此复选框将模板保留在存档数据库中。
只有此表单参考的每个全局对象的一个副本 选择“排除重复的全局参考”。 全局对象的所有副本 清除“排除重复的全局参考”。 与此表单关联的全局对象 - 选择“显示/选择操作中要包括的参考全局对象”。
“参考自表单的全局对象”窗格显示与此表单关联的所有全局对象。
- 使用以下选项之一:
- 要恢复所有关联的全局对象,单击“全选”。
缺省情况下选择与此表单关联的可以恢复的所有全局对象。
- 要只恢复选定的全局对象,先单击“取消全选”。然后,在“包括”(包括)列中,选择要恢复的对象。
- 要恢复所有关联的全局对象,单击“全选”。
- 在“处理选项”组中,单击“执行操作”。
- 当出现提示时,单击“确定”。
- (可选)在“源代码控制备注”对话框中,指定一个备注,然后单击“附加备注”。
如果您不想指定备注,单击“无备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