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需求记录
要决定哪些需求将显示在“需求汇总 APS” 和“需求汇总 - 排产器”表单:
- 确保激活在用筛选器。
- 在表头部分中,使用“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字段,选择开始和结束日期以定义要分析的期段。仅“到期日期”、“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或“排产日期”在此日期范围内的需求将在结果网格中显示。如果将“开始/结束日期”留空,则使用在“车间管理参数”表单中的“排产天数”字段中指定的缺省日期。
- 在网格中,使用“类型”、“需求 ID”、“物料”和“过期天数”字段以进一步筛选将显示的需求。
- 禁用在用筛选器。
注意: 按“需求 ID”筛选过程中,还必须输入“类型”。首先输入“类型”,然后选择作为筛选标准的“需求 ID”。系统使用“类型”和“需求 ID”组合筛选结果。
注意: 当按“过期天数”筛选时,输入“>”符号和迟到天数以限制显示内容。例如,输入“>5”显示所有迟到天数大于五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