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失效和呆滞存货
- 运行“未用物料报告”可确认在您指定的日期范围内无物料处理记录的物料。该报告的结果可帮助用户标识应标记为“失效”或“呆滞”的物料。
- 访问“物料”表单的“控制”选项卡。
- 运行“物料反查报告”可确定计划要标识的物料在系统中的当前使用位置。对于以后的所有处理,系统将阻止您采购或制造失效物料,并在您采购或制造呆滞物料时向您发出警告。但是,您可以决定是否发现所有预先存在的处理并按照这些处理进行操作。
- 在“物料”表单上的“物料”字段中,应为要标记的物料输入物料码。将显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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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料状态”字段中,选择“失效”以将物料标记为失效。选择“呆滞”以将物料标记为呆滞。应为无采购、销售或制造限制的所有物料接受“活动”缺省值。
或者,可以使用“更改物料状态工具”更改一定范围内物料的状态。
- 如果在“物料”表单“控制”选项卡上选择了“反冲”复选框,应清除该复选框。不要反冲呆滞和失效的物料。如果您确实要反冲这些物料,系统将不显示警告或错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