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账滞纳金
生成滞纳金并复查其准确性后,必须过账这些滞纳金。请按照以下步骤过账滞纳金:
过账滞纳金后,滞纳金显示在“应收账款已过账处理明细”表单中,类型为“滞纳金”,发票号为 -1。已过账滞纳金在该表单上显示为“滞纳金”。
系统不会过账含有不正确信息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系统会显示错误信息,指示过账过程没有完全完成的。必须先改正错误,然后再次过账滞纳金。
在每个处理期间为适合的客户更新以下信息:
- 按滞纳金金额增加客户的已过账余额。
- 客户的上次滞纳金日期设置为滞纳金日期。
然后,创建“未结物料”记录。此外,在“总账”中的“应收账款分摊日记账”中创建分录。对每个处理创建一个“应收账款”金额的日记账记录,以及一个滞纳金科目的日记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