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量发票
以下为批量发票的一般步骤:
- 在“客户”表单中,您可以为每个客户指定“批量发票截止日”。这将能确定自上次截止日期以来,所有客户发票应作为批次生成的在每月的日期。
- 创建并装运客户订单,并生成发票。
- 要根据日期对批量发票进行分组,使用“生成批量发票”表单。每个批量发票指定唯一的编号。
根据您在“生成批量发票”表单中指定的“关闭日期”生成批量发票。将日期与“客户”表单中指定的“客户批量发票截止日”进行匹配,关闭日期的两位数日用于确定哪些客户的发票包含在批量发票中。例如,客户1、3 和 5 的截止日期设置为该月的第 15 天。对于客户 4 和 6,截止日设置为该月的第 30 天。如果生成关闭日期为 11/15/xx 的批次,则批次中将包括尚未打印的客户 1、3 和 5 的任何发票、贷项凭单和借项凭单。不包括客户 4 和 6 的发票。
您可以在生成批次时置换这些规则。
- 添加批次时,您可以使用“批量发票”表单手动添加批次,然后使用“批量发票明细”指定要包含在批次中的客户和发票。
您还可以在此表单上删除未打印的批量发票。
- 在打印批量发票之前,您可以使用“批量发票”表单添加或删除批次,并使用“批量发票明细”表单来验证、添加、删除或更新所选批次范围内客户发票和应收账款过账的记录。
- 使用“批量发票报告”表单打印批量发票。
“应收账款过账处理明细”表单中的“发票日期”和“到期/已付日期”字段是在生成和打印处理期间使用的。例如,如果发票日期设为“10/10/13”,由于某种原因被改为“11/10/13”,除非在“生成批量发票”表单中选择“置换批量发票创建规则”字段,否则不能在“10/20/13”生成过程中开发票。
对于付款,“到期/已付日期”将用于确定付款时间。如果更改此日期,则会影响“批量发票明细”表单和“批量发票报告”的“先前的发票”和“付款”计算。如果付款“到期/已付日期”设为“05/12/13”并改为“11/12/13”,则付款显示在 11 月付款而不是 5 月付款。如果您在 5 月份重打印,其价值会有所不同,因为付款不会显示为 5 月份的付款。
虚拟发票
如果您已升级之前的版本,则必须创建虚拟批量发票,以便不要让旧发票、贷项凭单和借项凭单显示在发送给客户的第一个批量发票中。应为正常月份期间运行的每个截止日创建一个虚拟批量发票。您应使用之前期间的关闭日期,以便让批量发票的生成不包括当前期间的发票、贷项凭单和借项凭单。如果现有客户已进入系统但不属于批量发票过程的一部分,并已添加到批量发票过程中,则应为该客户生成虚拟发票。这可以防止在当前期间批量发票上显示旧发票、贷项凭单和借项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