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结转客户的未结付款和贷项

如果为客户付款和付款分配添加了“未结贷项”类型,然后过账了付款,可以重新结转已过账付款。

  1. 打开应收账款收款表单。
  2. 若要添加付款,可选择操作 > 新建
  3. 选择客户号,然后输入与要重新结转的未结付款匹配的支票号。系统使用“未结付款重新结转”中的说明填写总账参考字段。
  4. (可选)更改总账参考说明备注字段。
    注意: 当重新结转未结贷项时,请勿更改接收日期。创建的日记账分录将是应收账款科目的借项和贷项。当重新结转未结付款时,会使用一个单独的“应收账款存款”科目,并将接收日期更改为当前日期。创建的日记账分录将是“应收账款存款”科目的借项和应收账款科目的贷项。如果保证金科目与应收账款科目相同,则不会更改接收日期。
  5. 单击分摊
  6. 若要添加新分摊,可选择操作 > 新建
  7. 过账重新结转和分摊。
  8. 若要验证系统确实已重新结转了未结付款,可以通过应收账款已过账处理明细应收账款已过账处理汇总表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