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分摊供应商付款
若要手动分摊供应商付款,应执行以下操作:
- 在“应付账款付款分配”表单中,选择“操作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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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应商”字段中,从文档中记录有付款的供应商列表中选择。
在表单的顶部显示付款表头信息,用户不可以更改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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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规”选项卡中,填写以下必需的数据:
- “类型”:选择分摊类型:供应商、非应付账款、佣金或未结。
- “凭证/序号”:如果要添加一个凭证分摊,输入从分摊参考到的凭证号。如果要输入任何其他类型的分摊,那么输入其序号。序号仅用于按数字顺序保留分摊。
- “站点”:如果分摊类型是“非应付账款”、“佣金”或“未结”,那么选择处理所在的站点。如果分摊类型为“凭证”,显示包含已过账处理的站点以供参考,付款分配根据该处理结转。
- “发票”:如果分摊类型为“非应付账款”、“佣金”或“未结”,输入结转分摊依据的发票号。对于“佣金”分摊类型,必须输入订单分录发票号和佣金类型分摊;“科目”选项卡下的“已付金额”字段显示该发票和供应商的佣金合计。
- “采购单”:如果分摊类型是“非应付账款”、“佣金”或“未结”,输入要将该付款记录到的采购单号。
- “1099 可报告”:如果付款分摊是 1099 应税并应包含在供应商的 1099 表单中,应选择该复选框。如果付款不是 1099 应税,应清除该复选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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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科目”选项卡,然后在以下字段输入数据:
- “已付金额”:输入要结转到此付款的金额。
- “已享折扣”:如果付款类型是“凭证”,输入从该付款中折扣的金额。
- “[税调整 (1)]”:如果付款类型为“凭证”,显示“税务系统 1”为折扣所做的任何调整。用户可以更改此金额。
- “[税调整 (2)]”:如果付款类型为“凭证”且定义了第二个税务系统,该字段显示“税务系统 2”为折扣所做的任何调整。用户可以更改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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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科目”:如果付款类型为:
- 凭证,该字段显示“应付账款参数”表单中的折扣科目编号。如果折扣金额非零,可以为折扣金额选择不同科目 (如适用)。
- 非应付账款科目,选择用于接收分摊金额的总账科目编号。此科目抵销现金科目。
- 佣金,在“应付账款参数”表单中显示总账佣金支付科目编号,但用户可以选择将付款结转到其他科目。
- 未结,显示“应付账款参数”表单中的“总账”保证金科目的科目编号,但用户可以选择将付款结转到其他科目。
- 选择“操作 > 保存”保存分摊。
注意: 不能将“非应付账款”或“佣金”类型分配用于“付款类型”为“标准汇票”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