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直接收货地表单

使用直接收货地表单可标识与在仓库表单中显示的地址不同的直接发货地址。

不能删除被采购单、历史采购单或采购单行/下达引用的“直接发货”记录。

当试图从系统中删除“直接收货地”记录时,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条件 摘要
“收货人”引用采购单号。 与“直接发货”记录相关的采购单号显示下面的信息。只有删除采购单参考后才能删除此记录。
“收货人”引用了采购单号和行下达号。 与“直接发货”记录相关的采购单号和行下达号显示下面的信息。只有删除采购单参考后才能删除此记录。
“收货人”引用历史采购单号。 与“直接发货”记录相关的历史状态下的采购单号显示下面的信息。只有删除采购单参考后才能删除此记录。

可从操作菜单访问反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