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合并开票活动
使用“合并开票”表单可打印、过账和重打印发票。
该活动打印并过账发货物料的发票,这些物料为:
- 在“合并发票生成”表单或“合并发票工作台”中处理为合并开票
- 在“合并开票”表单指定的发货范围之内
- 在合并发票表(即,与发货物料相关的信息自创建该物料的发票记录后未被更改)中没有标注为已修改。
合并发票的货币是创建发票记录的货币。
在打印并过账发票后,该活动删除未决合并发票记录。任何标注为已修改的发票记录仍保留在未决合并发票表中。在完成打印和过账处理后,在一条消息中显示这些无效记录的数量。在再次尝试打印或过账这些记录前,使用“合并发票作业台”表单来检查记录并进行更正。
按照选定的开始和截止发票号以及开始和截止日期,“重打印选项”组框使您能够从发票历史中重新打印合并发票。重打印操作使用当前显示选项,而不使用初始打印发票时指定的选项。
注意:如果使用
表单中的预打印号,因为第二个发票号在预打印表单上且与原始发票号不匹配,所以不能重新打印发票。若要重新打印发票,必须作废并重新生成发票。
注意下以下发票格式:
- 如果贵公司使用 预打印和预计数表单,则每张发票中允许的最大行数是在“应收账款参数”表单中定义的。发票表头相同但发票号不同。
- 同时,在脚注中打印文字合计金额。
- “合并发票”打印在发票的表头部分。
- 表头文本打印仅支持“付款方”文本和“标准”文本。
- 对于将“交货单发票”字段设为“按采购单单一”的客户,客户的采购单号打印在交货单的发票表头部分。
- 订单、信用证、客户采购单和收货人地址打印在发票的正文部分。
- 如果订单的条款码为空白,则将生成发票的到期日期设置为发票日期。
- 客户订单物料的发货日期不打印在发票的正文部分。
总括行/下达和常规订单行的物料说明按如下途径获得:
对于总括行/下达:
- 从相关多语言物料记录中获得(如果存在)。
- 如果不存在相关多语言物料记录,则从总括行备注的第一行获得。
- 如果不存在总括行备注,则从物料记录获得。
对于常规订单行:
- 从相关多语言物料记录中获得(如果存在)。
- 如果不存在相关多语言物料记录,则从订单行备注的第一行获得。
- 如果不存在订单行备注,则从物料记录获得。
对于汇总发票行,不打印常规订单行备注、总括下达备注和任何相关总括行备注。
对于交货单,交货单表头打印在行明细区域内的第一行上方。表头包括交货单号、发货日期和收货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