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新的合并发票记录而不删除现有记录

  1. 在“删除记录第一个标准”字段中选择“无”。
  2. 填写表单上的其他字段以指定想要为其生成记录的物料或接受缺省值。
  3. 单击“处理”。

有关记录如何过期的信息,请参见“无效的合并发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