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客户订单对照参考到转移单

注意: 可以使用物料计划员工作台表单对照参考到一定范围内的转移单行。

对照参考操作将在“接收站点”的客户订单行与“接收站点”的转移单行之间建立连接。转移单行创建的供应将保留用于该客户订单,其他需求订单不得使用该供应。

要将客户订单对照参考到转移单:

  1. 在“接收站点”(产生需求的站点),应在客户订单行表单上,将新行物料添加到订单中。
  2. 来源选项卡中的来源字段中指定转移

    如果该物料在物料表单的记录已经清除了库存复选框,则来源字段设置为已转移,系统在此自动指定转移

    注意:非存货物料不能运输至转移单。
  3.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要将客户订单行对照参考到现有转移单行,应在来源字段旁的无标签字段中指定转移单号,并在第二个无标签字段中输入转移单行号。
    • 要创建一个新转移单并为其指定一个特定转移单号,应指定此号码。
    • 要创建一个新转移单,并让系统分配一个号码,可将该字段留为空白。
  4. 如果计划模式为 APS,选择或清除保存时执行计划字段。有关是否应清除该字段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保存时执行计划”帮助主题。
  5. 选择操作 > 保存可保存记录。
  6. 单击按钮。
  7. 系统显示此消息:“将执行从‘客户订单行/下达’到‘转移单’的对照参考”。

    单击确定

  8. 系统显示 “提示输入仓库数据”表单。
  9. 应在这些字段中输入用来创建对照参考转移单的相应信息。

    接收站点应为您在其中输入客户订单的当前站点。发出站点应为您从中接收转移物料的站点。

  10. 单击确定
  11. 系统显示此消息:“将在‘转移’等于 [转移单号] 的地点创建转移单。将执行从‘客户订单行/下达’到‘转移单’的 [对照参考]。”

    单击确定

    系统将自动创建转移单表头和行物料,并将转移单号插入到来源字段中。系统还将在“发出站点”自动创建转移单表头和行物料。

  12. 或者,要查看对照参考转移单行,可再次单击来源按钮。注意目标参考类型设置为订单,参考客户订单号和行号。
  13. 或者,在“发出站点”,打开转移单行物料表单,并查看系统创建的新转移单行。
  14. 如果需要,可以相应地设置自参考类型字段,并单击按钮以将该转移单行物料对照参考到请购单、采购单、作业或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