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个到期日期账单条款
可以创建条款码使用多个到期日期以允许客户分期支付发票百分比。
注意:运行使用 Infor SunSystems 的 Infor SyteLine Enterprise Financials 接口时,系统不支持将多个到期日期用于账单条款。
当没有“到期天数”或有“折扣天数”时不能使用多个到期日期。
如果所使用的条款码是多个到期日期条款码,则系统生成的借项凭单应有多个到期日期。以上内容适用于通过以下表单生成的借项凭单:
- “价格调整发票”
- “退回的支票”
- “残留应收账款余额消除”
在条款码中设置多个到期日期包括确定以下选项:
- “顺序”:到期日期的计算通常情况下使用账单条款中的到期天数。如果正在使用多个到期日期,必须输入多个顺序。
- “到期天数偏移”:距账单条款的上一到期日期顺序的天数。第一顺序的偏移天数总是等于零。
- “百分比”:对每个“账单条款”码,总额百分比合计必须等于 100。
请参阅 “关于发票和借项凭单的多个到期日期”主题,获得关于开票和付款时使用多个发票到期日期的方式的进一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