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多站点客户(无主站点)
如果多站点系统包括一个 主站点,请使用“维护主站点中的客户”中的步骤。否则,可使用这里说明的流程。
可以考虑设置管理员控制系统中客户的添加、更新或删除等操作。应注意,每个站点都可以控制自己的客户记录,且这些记录独立于其他站点。
注意: 在下列说明中,“共享站点”表示可在不同站点之间复制中心订单分录或应收账款类别。
在一个站点增加客户时,不会自动分发到其他共享站点。要将已有客户添加到另一个共享站点:
复制多个站点中客户记录的另一个方法是在一个站点创建记录,然后将其导出到电子数据表,并将电子数据表导入到新站点的“客户”表单中。(应确保两个站点的表单网格列排序顺序相同。)
如果可以通过同一台计算机访问您所在的站点,那么还可以使用鼠标“”功能,从一个站点的“客户”表单复制供应商行,然后使用“”将其添加到其他站点的“客户”表单中。
注意:
- “”可以显示“客户查询”表单,可以在其中找到本地站点对应的客户记录。
- “客户”字段的下拉列表仅显示当前站点的客户。
在新建模式(在单击“”按钮或选择“”后)中,显示共享站点的所有客户:
- “”可以显示“多站点客户查询”表单,可以在其中找到本地站点或共享站点对应的客户记录。(然后可以选择将共享客户添加到本地站点的“客户”表单中。)
- “客户”字段的下拉列表显示了所有共享站点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