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发票、借项和贷项凭单顺序

使用发票、借项和贷项凭单顺序表单设置字母数字顺序。必须为发票、借项和贷项凭单的每一项创建至少一个顺序;如果需要,可为其建立多个顺序。但是,必须在为此类型打开其他顺序之前关闭此类型的顺序记录。发票和贷项凭单不能具有相同的序列号。

订单录入参数表单上指定发票长度后,建立三个缺省初始顺序。

注意: 仅在顺序标记为“关闭”时才可以删除顺序记录。删除顺序记录操作将移除在要删除发票号码范围内的全部作废发票。

可以在一个站点创建一个公用贷项凭单,进行过账,然后将贷项凭单重新应用到其他站点的发票。为了防止多个站点中的贷项凭单重叠,您应为多个站点设置不同的贷项凭单顺序。

例如

为发票类型为 DEFAULTCATEGORY 的客户建立 2008 年 9 月要使用的 500 个贷项凭单号的范围。这些编号使用前缀 CR 并从 2000 开始。可以在此表单中输入以下信息:

  • 类型:贷项凭单
  •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9/1/08 到 9/30/08
  • 组:1
  • 类别:DEFAULTCATEGORY
  • 开始发票:CR2000(号码自动扩展到完整发票号长度)
  • 截止发票:CR2500(号码自动扩展到完整发票号长度)

如果要在 9 月末用完所有的号,则关闭顺序。相同的日期范围中的下一组自动设置为“组 2”且可以添加更多的号。

如果到 9 月底该范围内的所有号码还没有用完,则必须关闭顺序并且使剩余未用号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