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合併規則
在「需求合併規則」頁面上可以創建、編輯、複製和刪除需求合併規則。
需求合併規則配置單一計劃的現有需求如何合併到相同類型的發放訂單的新需求。您可以針對客戶、客戶的收貨方、消息類型和消息子類型定義需求合併規則。
這些主配置選項分為以下幾個:
- 刪除當前需求:如果選擇了此選項,那麼系統會刪除當前單一計劃的需求。這些需求將完全替換為新發放訂單的需求。
- 根據新單一計劃的時間跨度調整需求:
- 在新單一計劃的時間跨度內對當前單一計劃進行排程。始終刪除處於接收的新發放訂單時間跨度內的當前單一計劃的需求。這些需求將完全被新需求取代。
- 在新單一計劃的時間跨度之後對當前單一計劃的需求進行排程。如果選擇此選項,那麼系統會刪除當前單一計劃的相關需求。否則,這些需求將添加到新單一計劃的需求中。
- 當前單一計劃的需求計劃在新單一計劃的時間跨度之前:
- 刪除需求日期早於新的單一計劃時間範圍的需求。必須選擇「刪除最初需求日期之前的現有需求」選項。
- 刪除需求日期早於新的單一計劃時間範圍且承諾級別為「已計劃」的需求。必須選擇「刪除第一個需求日期之前的所有計劃需求」選項。
- 刪除需求日期早於新的單一計劃時間範圍且頻率為「月」的需求。必須選擇「刪除早於第一日的每月需求」選項。
- 刪除需求日期早於新的單一計劃時間範圍且頻率為「周」的需求。必須選擇「刪除早於第一日的每週需求」選項。
- 刪除需求日期早於新的單一計劃時間範圍和計算日期的需求。必須選擇「刪除早於計算日期的所有需求」選項。
- 調整引用需求:
- 將當前單一計劃的參考需求添加到新單一計劃的需求中。這些需求尚未發貨,且日期不為過去日期。
- 當前單一計劃的引用需求替換為具有相同編號的新單一計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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