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计划排程创建新的需求情况
有时,自动导入的合同行计划不能用作复制部分需求数据的模板。您可以创建状态为“已启用”的客户的合同行的全新需求情况。必须将现有计划指定给合同行。如果您选择的是状态为“新建”的合同行,则会显示一条消息,提示该合同行无相应计划。
注意
如果该合同行中存在尚未拒绝或删除的未处理计划,那么系统会显示警告消息。如果保存新计划版本,则请注意在发布未处理计划时可能会导入陈旧的发放订单数据。
若要创建新的需求情况,请执行下列操作:
有时,自动导入的合同行计划不能用作复制部分需求数据的模板。您可以创建状态为“已启用”的客户的合同行的全新需求情况。必须将现有计划指定给合同行。如果您选择的是状态为“新建”的合同行,则会显示一条消息,提示该合同行无相应计划。
如果该合同行中存在尚未拒绝或删除的未处理计划,那么系统会显示警告消息。如果保存新计划版本,则请注意在发布未处理计划时可能会导入陈旧的发放订单数据。
若要创建新的需求情况,请执行下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