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功能区域实践
在“”功能区域中,有两个方面的应用:
- 对于状态为“待运”、“可打印”或“已发货”的发货,可以打印新标签和更改的标签,并重新打印标签。
- 已经发出了所有包含发货的托运设置为“已发货”状态。对于这些托运,可以打印运单或 EDI 运单和发布 ASN。
其启动点为 ERP 系统的发货。根据所连接的 ERP 系统,发货状态可以是“待运”、“可打印”或“已发货”。“待运”状态为初步状态。对于状态为“待运”的发货项,仅可打印标签和创建形式托运。“”区域可以在几个小时或几天中接收有关待运发货项的更新信息。
可将托运的发货状态设置为“可打印”,以便在确认发货之前打印发货单据。换句话说,可在发货状态尚未变为“已发货”之前打印发货单据。此外,如果以下任何属性有更新,可以重新打印发货单据:
- 客户方
ShipFrom
方ShipTo
方- 料箱总数
- 货件总重量(毛重/净重)
- 发货行总数
- 承运方(ID/地址/SCAC)
- EDI 工厂/EDI
ShipTo
- 运输方式
- 外部供应商编号
- 发货日期
- 预期交货日期
- 承运人 PRO 编号
- 车牌号
- 封条编号
- 交货条款
- 发货行:
- 货品(客户和 ERP 零件号)
- 已发货数量
- 工程变更级别
- 批号
- 消耗点
- 客户仓储位置
- 料箱:客户料箱零件号
当发货状态为“已发货”时,则该发货项不再可以在 ERP 系统中编辑。“固定”信息通过 Shipment
BOD 发送到“”区域。
在 ERP 系统中完成物流处理后,ERP 系统会将 CarrierRoute
BOD 发送到“”区域。“”区域会根据此信息生成托运。
注意发货/形式托运与托运之间的区别。
形式托运是临时托运,是与每项包含发货一起创建,一旦有实际托运时会被删除。
“”区域仅在从连接的 ERP 系统接收 CarrierRoute
BOD 时才创建托运。否则,系统会为进货创建形式托运。